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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是遺產繼承人?其繼承的順序如何規定?高雄繼承登記,高雄遺產繼承登記,高雄辦理遺
遺產繼承是每個家庭可能面臨的重要問題。了解遺產繼承人及其繼承順序,可以幫助您更好地規劃和處理遺產事務。以下是遺產繼承人及其繼承順序的相關規定:
依照民法的規定,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,除了配偶以外,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:
1.直系血親卑親屬(如子女、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)。
2.父母
3.兄弟姊妹
4.祖父母
上面所說第1順序之繼承人,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,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。
配偶需與上面所說的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,如果沒有各順序繼承人時,配偶才能單獨繼承。
(民法第1138條、第1140條)
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如有拋棄繼承的話,應該要由同一順序其他沒有拋棄繼承的繼承人申報。如果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權的話,則由次一順序的繼承人申報。各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權的時候,則由配偶申報。如果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權或繼承人不明的時候,要由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申報。
(民法第1176條)
遺產繼承是涉及法律和家庭利益的複雜問題。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和順利進行遺產繼承,建議您尋求專業地政士的諮詢和幫助。立達地政士事務所擁有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,隨時為您提供全面的繼承服務。歡迎預約諮詢,我們將免費為您提供相關法律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