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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不動產詐騙案件頻傳,造成民眾財產巨大損失,屏東縣政府致力遵循縣長周春米「強力打詐、護民財安」的施政理念,縣府地政處除結合內政部三大防詐措施推出之「地政防詐新三寶」
《保險法》新制保障特定金額以下保單免於強制執行。惟解約金超過門檻時,金管會見解為「全額執行」。專家提醒,債務人仍可依《強制執行法》提出「債務人異議之訴」,爭取部分金額保留。
不動產因價值高,已成詐騙集團鎖定的目標,房產詐騙時有所聞。台中市地政局編製「地政士防詐必備技能攻略—代辦案件關懷,原來這樣問」手冊,供地政士代辦案件及民眾申辦時參考,協助辨識詐騙資訊,減少民眾財產遭詐
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子女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,免併計遺產課稅,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,自受贈日起列管五年,列管期間內,受贈人未將該土地繼續農用,且未在相關機關要求期限內恢復農用等情況,國稅局將追繳稅
農曆春節將至,許多新人選擇在此傳統旺季完成終身大事。不少家長為了資助子女創業或買房頭期款,會選擇在此時慷慨解囊,但大筆金錢往來若不注意,恐面臨贈與稅找上門。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,除了每人每年固定的 2
農曆過年前是傳統結婚旺季,近來常有民眾詢問,贈與子女婚嫁財物有無贈與稅的問題。
為促進所得分配公平,兼顧被繼承人遺屬生活,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 訂定相關親屬扣除額;不過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繼承人選擇「拋棄繼承權」,等同也拋棄繼承權人所生的相關扣除額,代表能使用的扣除額減少,民眾在作出
所謂繼承,多數人想到的都是錢,但很多時候,這天上掉下來的禮物,可能不是錢,而是債。正如俗話所說:「父債子還」!
在舊法制度下,若繼承人不清楚被繼承人的資產、債務有多少,怕被波及,除了拋棄繼承外,另一選擇就是在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「限定繼承」,也就是以所得遺產為限,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負清償責任。
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,個人自2016年元旦起交易適用房地合一稅房屋及土地,即使是法拍案件也要申報,應在拍定人領到權利移轉證書次日起算30日內,主動向國稅局報繳房地合一稅。
房價持續走高,使不少預算有限的購屋民眾轉鎖定法拍市場,期望能撿到便宜。不過,民眾經法拍取得的房屋、土地,可能會在完成過戶後,才發現該筆房地有欠繳房屋稅或地價稅的情形;若碰到此情況,欠稅該由誰繳清?
地稅局指出,一般房地買賣,在辦理移轉前須經稅務機關查無欠稅後,才能過戶,但如果是經法拍取得房地,缺少了稅務機關清查欠稅這關,即使有未繳清的房屋稅、地價稅,仍可辦理過戶。